1. 協議
2. 資格與帳戶
- 您必須年滿 18 歲,並具備訂立合約的法律行為能力。
- 您在建立帳戶時必須提供準確、最新及完整的資料,並保持更新。
- 您有責任保管帳戶憑證的保密性,並對帳戶下發生的所有行為負責。如發現未經授權的使用,請立即透過電郵通知 738888@proton.me。
- 如果我們合理地認為帳戶違反本條款、對其他用戶構成風險或被用於非法目的,我們可拒絕、暫停或終止該帳戶。
3. 服務內容
Anvil 提供雲端平台,用於 B2B 潛客開發、外呼自動化、客戶關係管理、排程、計費及相關工作流程。 我們可自行酌情推出新功能、停用舊功能或進行運營變更。對於重大減少核心功能的變更,我們將提供合理通知。
某些功能(AI 分析、語音通話、訊息整合、自訂網域)依賴第三方服務。 該等功能的可用性受第三方自身條款和 SLA 約束。
4. 訂閱、費用及付款
- 服務採訂閱制。各套餐的費用、包含的使用上限與功能發布於 anvilhk.com/pricing。
- 訂閱在每個計費週期結束時自動續訂,除非您在續訂前至少 1 天取消。
- 費用預先收取,除非另有說明,均以美元計價。適用的稅項(VAT/GST/銷售稅)將根據您的帳單地址於結帳時附加。
- 付款由 Stripe 處理。提供付款方式即授權 Anvil 就所有應付費用扣款。
- 若付款失敗,我們將重試。發票逾期 14 天後我們可暫停服務;60 天後我們可終止帳戶並依保留表刪除客戶資料。
- 用量計費(按 AI 分析次數、短信、語音分鐘)在期內累積,並於期末或達到約定閾值時結算。
- 企業協議若透過單獨訂單表格簽署,該訂單表格條款在衝突範圍內優先於本條。
5. 可接受使用
您同意不會,亦不允許任何第三方:
- 使用服務發送未經同意的群發電郵(垃圾電郵)、騷擾、威脅,或違反 CAN-SPAM、CASL、GDPR 直接行銷規則、中國 PIPL 直接行銷規則,或其他適用的反垃圾電郵或資料保護法的通訊。
- 使用服務收集或處理違反適用法律的個人資料,包括在網站服務條款對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情況下,違反該等條款採集資料。
- 上載、傳送或生成非法、誹謗、猥褻、侵權、欺詐或有害的內容,或宣揚歧視、暴力、兒童剝削或非法活動的內容。
- 反向工程、反編譯或試圖從服務衍生原始碼,法律禁止此類限制的情況除外。
- 探測、掃描、規避或停用服務的任何保安或可用性功能;未經事先書面同意對服務進行負載測試;或干擾其他用戶使用服務。
- 轉售、分授權或將服務作為商業產品向第三方提供,除非與 Anvil 簽訂單獨的經銷或白標協議。
- 使用服務開發或訓練與 Anvil 競爭的 AI 模型。
- 在 Anvil 或其支付處理方禁止的行業使用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武器、非法毒品、成人內容、無牌賭博、傳銷,以及加密貨幣詐騙。
我們監控濫用行為,保留於有或無通知情況下暫停或終止違反本節帳戶的權利。
6. 客戶資料與外呼合規
所有權。您保留對透過服務上載、輸入或生成的內容(“客戶資料”)的所有權利。 您授予 Anvil 全球、免版稅、非獨家的授權,僅為按協議和我們的《私隱政策》提供、保障及改進服務之目的, 託管、處理、傳輸、顯示及建立客戶資料的技術副本。
外呼責任。您獨自負責:
- 就您匯入或收集的每個聯絡人具備有效的法律依據(同意、合法權益或合約)。
- 透過服務發送行銷或銷售通訊時遵守所有適用的反垃圾電郵法(CAN-SPAM、CASL、GDPR、ePrivacy、PIPL、PDPO)。
- 及時處理退訂及不再聯絡請求。Anvil 提供退訂連結功能;您不得移除或停用。
- 您提供資料的真實性,包括 CAN-SPAM 要求的顯示名稱、回覆地址及實體郵寄地址。
就客戶資料,Anvil 作為資料處理者的地位載於《私隱政策》及(對於企業客戶)可於 anvilhk.com/legal/dpa 取得的《資料處理附錄》。
7. 知識產權
服務(包括軟件、介面、品牌及文件)歸 Anvil 及其授權人所有,受版權、商標及其他法律保護。 我們授予您有限、非獨家、不可轉讓、可撤銷的授權,於訂閱期間按本協議使用服務。
若您就服務提供反饋、建議或想法(“反饋”),您授予 Anvil 永久、全球、免版稅的授權,可不受限制地使用。
8. 第三方服務
服務與第三方服務整合(Google、Meta/WhatsApp、Stripe、OpenAI、Twilio、ElevenLabs 等)。 您使用該等服務受第三方自身條款約束。Anvil 對第三方服務的可用性、準確性或內容概不負責。
9. 暫停與終止
您可在計費頁面隨時終止訂閱;已付費用除退款政策所列情況外概不退還。
我們可就重大違約情況提供合理通知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戶,或就欠款、保安、法律或濫用原因立即終止。 終止後您使用服務的權利終止,客戶資料按《私隱政策》的保留表刪除。
您可於終止後 30 天內電郵 738888@proton.me 要求匯出客戶資料。
10. 保證與免責聲明
以下免責聲明為本協議的重要部分。
服務按“現狀”及“可用性”基礎提供。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Anvil 拒絕所有明示或默示的保證, 包括適銷性、特定用途適用性、準確性、非侵權性及平靜享用。 Anvil 不保證服務將不間斷、無錯誤或無有害組件,亦不保證使用服務將實現任何特定業務成果。
11. 責任限制
本節限制您可從 Anvil 追討的金額。請仔細閱讀。
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,Anvil 及其董事、僱員、代理人不對下列情況負責:
- 任何間接、附帶、結果性、特殊、懲戒性或懲罰性損害,包括利潤、收入、資料或商譽的損失,即使已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。
- 由第三方服務、您或潛客上載的內容、客戶資料的不可用或損壞引起的任何損害。
Anvil 就服務相關所有索賠對您的累計總責任,以您於索賠前 12 個月內支付給 Anvil 的金額或 100 美元(以較大者為準)為上限。
12. 賠償
您將為 Anvil 抗辯、賠償並使其免於因以下情況引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賠、損害、罰款及費用(包括合理的律師費):
- 您的客戶資料或外呼活動。
- 您違反本條款或適用法律。
- 您侵犯任何第三方權利(包括私隱及知識產權)。
Anvil 將就第三方指稱未修改的服務侵犯其知識產權的索賠為您抗辯, 並支付法院最終判決或和解協議的損害賠償,前提是您及時通知並合理配合。
13. 管轄法律與爭議解決
本條款受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管轄,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。 雙方服從 香港法院 的專屬管轄權,惟任何一方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尋求緊急強制令救濟。
就企業客戶之爭議,雙方可選擇提交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(HKIAC) 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於香港進行仲裁,仲裁語言為英文,仲裁員 1 人。
若您是歐洲經濟區、英國或其他授予您不可放棄權利司法管轄區的消費者,本節任何規定均不剝奪您該等權利或於您居住地提起訴訟的能力。
14. 一般條款
- 完整協議。本協議是雙方之間的完整理解,取代以往就同一事項的協議。
- 修訂。我們可更新本條款。重大變更將於生效前至少 30 天以電郵通知。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接受。
- 可分割性。若任何條款被裁定不可執行,其餘條款仍然有效。
- 轉讓。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,您不得轉讓本協議。我們可轉讓給關聯方或併購 / 資產出售的連帶交易對手。
- 不棄權。未執行某項條款不構成對日後執行的放棄。
- 不可抗力。任一方對其合理控制範圍外事件造成的延誤概不負責。
- 聯絡。 738888@proton.me · +852 4748 1911 · Hong Kong Anvil Ltd.,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。